基础数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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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论讲义
第一章 整除性理论
一、整除的基本性质
1、 d|a1和d|a2同时成立的充要条件是,对任意的x1,x2∈Z,有d|a1x1+a2x2。
2、a|b和b|a同时成立的充要条件是|a|=|b|≠0。
3、设a|b。若b≠0,则|a|≤|b|。不等于0的整数只能有有限个除数;
4、 设ax+my=1。那么,m|ab的充要条件是m|b。一般地,对正整数h,k,
mh|akb的充要条件是mh|b。
二、带余除法
带余数除法的基本形式) 对任给的整数a≠0和b,一定存在唯一的一对整数q和r,满足 b=qa+r, 0≤r<|a|。 (1)
上式中的q称为是b被a除所得的部分商,r称为是b被a除所得的最小非负余数。此外,b被a整除的充要条件是r=0。
证 先证唯一性。假设还有一对整数q’和r’满足式(1),即b=q’a+r’, 0≤r’<|a|。 这样就有qa+r=q’a+r’。不妨设r≤r’。若r’=r,则有q’=q,所以结论成立。若r<r’,可得0<r’-r=a(q-q’)。因而|a|≤r’-r。另一方面,0<r’-r<|a|。矛盾。所以,必有r’=r,q’=q。下面证存在性。若b被a整除,即存在整数l使得b=la,则可取q=l,r=0。若b不被a整除,考虑集合S={s=b-ja:j∈Z}。显见,0不属于S,以及集合S中必有正整数(为什么)。由最小正整数原理知,在集合S中必有最小的正整数,设为s0=b-j0a。必有0<s0<|a|。若不然,则有|a|≤s0。因b不被a整除,所以|a|<s0(为什么)。因此0<s=s0-|a|=b-j0a-|a|<s0是属于S的正整数,这和s0是S中的最小的正整数矛盾。这样,取q=j0,r=s0,就得到式(1)。最后,由式(1)知,b被a整除的充要条件是r被a整除。由此及0≤r<|a|,就推岀r被a整除的充要条件是r=0。证毕。
三、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
性质1 (i) a1,a2,…,ak的最大公约数与这些数的次序无关,即若a11,a12,…,a1k是a1,a2,…,ak的一个重新排列,则(a1,a2,…,ak)=(a11,a12,…,a1k)。
(ii) 任意改变a1,a2,…,ak的正负号,它们的最大公约数不变。事实上,总有
(a1,a2,…,ak)=(|a1|,|a2|,…,|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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