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高三语文高考二轮复习综合训练:介词“以”和连词“以”的辨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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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高三语文高考二轮复习综合训练:介词“以”和连词“以”的辨別
古代汉语:介词以和连词以的区别
介词“以”是由动词虚化来的。动词“以”基本义为“用”,引申可据上下文灵活译为“使用、凭借、任用、认为”等。例如: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论语•八佾)
子曰:“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论语•子路)
公以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连词“以”可以连接动词、形容词及其词组,也可以连接分句。所连接的前后成分有多种意义关系。
1)手段和目的关系 “以”字前项是手段,后项是目的,可译为“来”“用来”。
例如: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左传•僖公五年)
2)原因和结果关系 有前因后果和前果后因两种情况,“以”可译为“以致”“因为”等。
例如: 象有齿以焚其身.焚身:丧生。象因为有珍贵的牙齿而遭到捕杀。比喻人因为有钱财而招祸
3)连贯关系 “以”字前后的动作行为一先一后,或者前项是后项的方式、状态。
例如: 余折以御。我折断它继续驾车。(左传•鞌之战(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4)并列关系 “以”字前后成分分不出先后,“以”相当于连词“而”。
例如: 其为人也,善射以好思。射:猜谜语。(荀子•解蔽)
5)偏正关系 “以”字前项用作状语修饰后项。“以”或不译,或可译为“地”“着”等。
例如: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如果天假我年,或五年,或十年,沉潜于大《易》之中,那么我庶几可以无大过矣。 (《论语•述而》)
作介词的“以”和作连词的“以”之区别 “以”字本来是一个动词,甲骨文“以”字是一个侧立的人形,在手臂下部勾勒有一个圆团,像手执物状,表示“贡纳”、“进献”之意,也表示较抽象的行为动作,相当于“用”。《说文》:“以,用也。”“以”作动词根据上下文还可灵活译为“使用、凭借、任用、认为”等。例如:
①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论语•八佾》
②子曰:“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论语•子路》
③公以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 ——《左传•昭公二十年》 后来,在演化过程中渐渐虚化而多充当介词、连词等使用。
“以”作连词,可以连接动词、形容词及其词组,也可以连接分句。所连接的前后成分有多种意义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