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意识的个体自觉与美学精神的悲情书写——关于李鲁及其作品的一些断想
作者:刘晗 时间:2006/6/4 23:16:06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567
李鲁的写作与精神追求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述——写作应该从个体生命的本真感受出发,实现自我价值的突围与确证。正如其在短诗《颠倒》中所写“夏天的我穿上冬天的棉袄/看见我的人都在窃窃地笑/我看见笑我的人/将要颠倒”。晚生代作家的行为方式与价值诉求都在追求一种特立独行,以便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进行自我实现。毕竟在当代中国卡里斯玛典型已经成了神话,个体的真实的情感体验和小叙事已经从文艺世界的边缘开始迈向中心。透过这首短诗描述的具体事象我们可以看出李鲁写作的整个精神理念――书写的方式就是一种自我价值的表述与实现。毕竟独特就是你存在的方式,重复与模仿就意味着被遗忘。因此,李鲁在他的写作中,尤其是在文体上总是不断地进行着自我的超越,表现出一种强烈的自觉的文体意识,并不断地进行有意识的文体实验。
正如李鲁自己所说“我的写作,没有一个固定的风格,别人要我拿出一篇代表作,我拿不出来,因为我的作品风格一直都是变化的,还没有定型”。虽然说,一个固定风格的形成,是一个作家成熟和被认同的外在标志。但在相当意义上说,对于李鲁这种晚生代作家来说,过早地形成自己的风格无异于自我禁锢和封锁。如果硬要给李鲁的写作一个风格意义上的描述,那么风格的不断变换就是他当前写作的一种风格。
事实上我们可以从他的几篇不同时期的作品可以看出,《父与子》是他写的比较早的一篇短篇,在叙事上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模仿的东西占主体,叙事基本上是线性的,视角比较单一。但是到了《圈子》,给人的感觉就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了。阅读《圈子》就文本形式来说给人的感觉似乎不是在阅读一部小说,而是在阅读一部戏剧,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一部戏剧体小说。整个故事情节在对话中展开。随着场景的不断转换与人物的不断出场使矛盾冲突得到迅速的展开。这部小说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叙事模式,读来具有戏剧文学那种独特的逼真的剧场性与舞台感。在此,作者显然是在有意识的模糊传统文体分类中小说与戏剧的界限,力图打破二者的分野,在进行着跨文体写作的大胆实验。到了《黑哨》,电影叙事的手段被作者借鉴了过来。《黑哨》这个短篇,是以李尔斯在万人体育馆的绿茵场上为基本聚焦点。然后再不断用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来连接画面,整个故事就是在不断的推拉转换中变更,给人的感觉如同坐在电影院里,银幕上的画面随着的故事的发展而不断切换,把李尔斯与丽琼的爱情与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冲突以及足球俱乐部老总黄月坡的世俗嘴脸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此时的叙事显然告别了以前线性叙事的视角,但基本上还是一种叙事者观察的“外聚焦型”叙事。
而到了《兄弟之间或者孤儿》显然在叙事的技巧上已经达到了一种比较无拘无束的自由状态。《兄弟之间或者孤儿》描述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少年朋友成年后在派出所的相遇,以及身份发生转换后的情感体验与心理过程。在叙述这个故事时,作者比较自觉地把此前的那种戏剧体小说的表述手段与蒙太奇的影视技巧都搬了进来,同时开启了多重叙事视角交叉叙事的新向度。在《兄弟之间或者孤儿》中作者以“外聚焦型”叙事开始,在这种叙事视角中,作者跟叙事主角是分离的,作者完全是以一副局外人的姿态来观看这里发生的一切,在价值上是中立的。在小说的第二部分作者开始变换叙事视角,从“外聚焦型”叙事转向“内聚焦型”叙事,作者的身份开始与叙事主角马宏图的身份合流,读者随着马宏图的回忆潜入历史的河床,一同进入马宏图与马蹄奔的少年生活世界,体验他们少年的快乐与烦恼。而在第三部分作者又跳出故事,又成了故事的旁观着,写派出所在柳堤坡的案情调查。而在第四部分则又进入“内聚焦型”叙事,作者与叙事主角又开始合二为一,但这次的叙事主角是马蹄奔,用马蹄奔的视角来写他所观照的世界以及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人人事事,以及他所体验到的世态炎凉……《兄弟之间或者孤儿》这个中篇的叙事视角的多样性给人的阅读所带来的思维冲击是强烈的,打破了以前的线性的单视角叙事,给文本本身带来了新的生命力,在文本形式上带有强烈的陌生化效果。增强了文本在形式上的艺术含量和文本本身的阅读强度。对于文体的实验,作者以一种自觉的意识在不断的自我超越与追寻,每一次的超越与追寻都属于他自己,但又并不都属于他自己。
李鲁生活在汉文化语境中,在一定程度上,他还必须依托汉文化进行自我书写。汉文化的诗学传统和美学规范对于一个从小生活在汉文化语境中,并不断在学校接受正统诗学熏燎的生命体来说无疑是根深蒂固的。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内化成他生命的一部分。但李鲁的写作似乎在不断地挑战与调整自我的写作程式与价值规范。这在其另一首短诗《关于汉诗》中无疑得到了一种自觉的表达:“汉诗/是一只空杯子/一位思想家如是说/关于汉诗/我的脑海里/装的全是白开水”。汉诗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中国文学的形象,汉文化几千年的积淀,铸就了汉语文学的写作程式与美学规范,并成了反观汉文化自身的一扇窗口。但是汉语文化这种乐感文化所形成的一种“圆形思维”在文体上使得汉语书写形成上了一种跟其在内容上“温文尔雅,温柔敦厚”的艺术精神相对应的喜剧式的文体结构,从而导致文本书写的模式化与单一性。
晚生代的精神理念就是对传统的尤其是对于模式的全面超越,打破古典主义的所谓金规玉律,在模式的不断解构与建构中不断实现自我、彰显自我。李鲁的这些理念与写作实践不仅让人想起晚清时期的大学者王国维先生在《<红楼梦>评论》中对中国文学那种圆形思维的全盘反思。李鲁在《黑哨》这个短篇中无疑实践了他的写作理念与精神追求,《黑哨》中写一个足球裁判李尔斯与世俗价值抗争而自我殉道的道德理想主义的悲剧。在文本里体现了在当下这个社会的世俗转型中,作者对那种崇高、正义、原则、不随波逐流、自我立场的捍卫与坚守。李尔斯在对一个现实原则进行挑战,按道理,只要他作一个识时务的俊杰,他应该活得很滋润。作为一个“裁星”,他会过的很风光。但是为了一个自我的原则与价值立场,李尔斯与现实的游戏规则格格不入,最后不惜以身殉道。
正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义》中所言:在世界史中凡是开创世界的英雄们一般都是如此,他们的原则与旧的原则发生矛盾,把旧原则破坏了。他们代表着暴力破坏法律者。所以作为个人,他们遭到了死亡,但是在惩罚中遭到毁灭的只是他们个人而不是他们的原则……无辜的灾难是悲惨的而不是悲剧性的,因为这种不幸的无理性的。只有在产生于主体的无限的,合法的道德的意志时,那种不幸才是理性的。此外,《圈子》、《兄弟之间或者孤儿》无疑也具有这种色调。《圈子》里描述的是一种我们生存世界的怪圈,人进入这个圈子,就不得不按照这个圈子的荒诞逻辑进行运转。由《圈子》使人联想到卡夫卡的《城堡》。事实上“圈子”类似“城堡”,都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隐喻,它们象征着一个个个体无法超越的神秘力量,充满怪诞与非理性,它们主宰着个体,让人无法逃逸。《圈子》最后以伦的未婚妻因子的自杀而告终。在某种意义上,因子以死的方式超越了圈子,并在超越这个圈子的同时进行道德意义上的自我忏悔。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李鲁的小说大多突破中国传统小说那种大团圆的喜剧结局,带有沉重的悲剧意识和生命关怀,但在悲剧之后又能给我们一丝亮色。这或许就是审美主义在保持与现实的紧张关系给我们展示生活的本相的同时留给我们的一丝希望和拯救之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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