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岁称呼

作者:双石中学 刘云  时间:2006/2/20 7:22:26  来源:会员原创  人气:749
  襁褓:   不满周岁。
  孩提:   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
  (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   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 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   十岁以下。
  幼学:   十岁。
  (《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舞勺之年: 13至15岁
  金钗之年: 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 女子十三岁。
  志学:   十五岁。
  (《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   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
  (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   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 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 女子二十四岁30岁(男)——而立之年; 
  40岁(男)——不惑之年、强壮之年; 
  50岁——年逾半百、知非之年、知命之年、艾服之年、大衍之年;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60岁——花甲、平头甲子、耳顺之年、杖乡之年;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70岁——古稀、杖国之年、致事之年、致政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80岁——杖朝之年; 
  80~90岁——耄耋之年;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90岁鲐背之年; 
  100岁——期颐。
  期颐:百岁之人。
  (《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男女统称:   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五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    恩师、夫子。
  学生称:    门生、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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